索引号: | 770722843/2025-0004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分中心、市中心各处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二、对于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各分中心和市中心相关职能处室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对本次利率调整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市中心反馈。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