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规划计划 > 规划信息
索引号: 770722843/2025-00041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4-18
组配分类: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17:17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各分中心、各处室:

    现将《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448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开展“党建强化年”“服务提质年”活动,突出强基础、增本领、转作风、优形象,着力实施六大行动,持续扩大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制度优势,为我市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和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挑大梁、勇立潮头贡献新力量。

一、主要目标任务

当年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98.09万人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72.60亿元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当年租赁提取金额同比增长10%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当年新开户灵活就业人员同比增长5%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保持在90%左右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平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万分之0.27)。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扩面建缴提升行动

1.深化政策宣传发动加强公积金法律责任和义务等普法宣传,以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和园区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走访和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定期举办扩面政策宣讲活动,辅导企业建缴公积金。主动走访劳务派遣公司等特殊主体,针对其用工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宣讲,引导和推动用人用工单位建缴。在推行重点企业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报告书面推送的基础上,向新开办和“企业开办一件事”推送的新增企业发送公积金建缴存提示函,督促企业尽快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调整优化现有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机制,丰富并提升内容质量,增强可读性和业务性,扩大宣传影响。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公积金的制度优势、政策红利惠民成果,不断扩大制度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部门:综合处、归集信贷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2.强化主体机制联动。依托工作责任考核和公积金管委会工作机制,推行公积金扩面责任到县(市、区)、进镇(街道)。紧抓重点群体增量突破,突出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业态新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发挥他们对企业宣传动员的独特优势,协同推进扩面工作。推动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建立扩面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属地和涉企职能部门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开户企业数量和建缴扩面质量。(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3.细化建缴使用带动。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的工作力度,开展对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重点宣传,鼓励合作银行推出信用贷款、贴补支持等举措,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加强与人才主管部门和高校等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助推人才安“嘉”乐业。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试点开展实缴实提。探索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发展,加强与住建部门对接协作,推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型保障性)对象建立住房公积金在海盐等地开展试点,推进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物业费等便捷服务。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共同富裕建设,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先行试点,推动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政策。(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4.优化制度规定推动积极适应公积金政策调整和业务发展需求,修订完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及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

(二)实施改革创新推进行动

1.开展智能精准服务。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构建主动服务、智能服务应用场景,主动推送、告知缴存使用信息。探索建立退休提取、提前还贷业务的用户画像,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现业务“免申即享”。(责任部门: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

2.深化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深入谋划和推进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工作,确立省内担当省外领先的定位,继续增加办理事项、降低办理条件,加快示范区经验的复制、推广,完成领办的任务。积极参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公积金业务扩展、信息共享等,推进公积金高频业务接入“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主动对接上海中心,制定相关业务政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长三角范围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嘉善分中心)

3.推进行政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处理各类投诉纠纷和案件。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协助调查、代为约谈等协作措施。完善调解机制,拓宽调解渠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大与属地政府联动,优化第三方调解机制。(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4.探索资金使用改革。拓宽资金使用范围,研究公积金在特定群体利率补助、保障房人才房租房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开展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改革调研,探索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新路径。(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归集信贷处)

(三)实施数字建设升级行动

1.推进新一代业务系统建设。根据财政预算落实情况调整方案,组织项目招投标、采购及建设工作。加快开发建设融业务操作、公共服务、综合管理、互联共享、数字资源管理等一体化的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力争年内试运行,为提升公积金服务信息化提供坚强保障。(责任部门:信息科技处、各相关处室)

2.加强数据治理。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争取省数据治理试点,制定数据治理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化检查等工具,从系统建设、政策执行、业务流程等方面完善数据采集与分类校核,形成全市可用的数据自查体系,全面提升数据统筹管理能力。结合去年已经成功试点实施的业务档案电子化单套制管理新模式,以数字化为牵引,实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管理等的自动化、电子化运行。(责任部门:综合处稽核财务处、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3.全面推行贷款“不见面”。协同受托银行、房开企业,应用区块链、电子签章、云视频等技术搭建“不见面”场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和发放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贷款“不见面”审批,为申请人提供跨地域跨时空“零跑动”的优质服务。加强与不动产主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跨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四)实施资金保障提能行动

1.抓好融资强保障。建立科学的融资管理体系,做好全市资金供需的分析研判,统一考虑资金盘子和结构,研究证券化融资新模式,保障好租房、购房等刚性需求,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顺利实施和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运行。加快开发各银行技术标准统一的“公转商”贷款子系统,以数字化手段保障发放、结算各环节更加便捷高效。(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信息科技处)

2.加强受托银行管理。开展受托银行账户竞争性招标,适量增加受托银行数量,完善受托银行管理、考核办法、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受托银行在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归集扩面、数据共享、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深化金银协作配合,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3.强化风险防控。建立逾期贷款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逾期贷款的催收处置,根据不同类别采取电话、上门、催收通知书、诉讼等相应措施,不断提升催收效率,降低贷款逾期风险。常态化开展睡眠账户的清理,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专题内审,全面评估住房公积金贷款各环节的风险与不足,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内部控制制度。(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归集信贷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五)实施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1.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提质年”为抓手,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楼盘“五进”系列活动,加强业务宣传,提升知晓度和影响面。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做好“五办”服务,推出系列“定制”“预告”等服务。优化网点布局,开展星级网点、服务先锋评选,通过管评结合提高网点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提升“七优享”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度99%以上。举办第五届“公积金·安家情”业务技能竞赛。(责任部门:综合处、归集信贷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2.创新服务举措。继续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加快从“以事为中心”向“以人中心”转变,建立健全公积金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完善智能语音客服,建立与经办人、缴存职工的服务对话机制,定期向经办人和灵活就业职工电话告知托收信息。协同推进业务办理、线上操作、咨询回复的标准化流程建设,推进操作“可视化”。(责任部门: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3.强化服务监管。根据缴存、提取、贷款管理细则和内控管理要求,制订业务办理操作手册和系统检查操作手册,实现业务办理和复核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强基础促提升。每季度开展服务“回头看”检查,研究分析业务办理中重复性、高频事项问题的根源,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责任部门: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六)实施党建强基固本行动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加强专题性学习研讨和交流,深化到基层党支部、分中心理论宣讲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分中心)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压紧责任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和任务举措。深入一体推进“三不”,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落实落细三张责任清单,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完善惠民生办实事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分中心)

3.注重党建业务融合。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积极开展“先锋支部”创建。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创建,鼓励支持各分中心积极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类各级荣誉称号,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先锋”创建,深耕“公积金·安‘嘉’情”机关服务品牌,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责任部门:各处室、党支部、各分中心)

4.抓好干部队伍。着眼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干部职工政治养质和能力本领的培养提升,不断拓宽思路视野、更新理念境界、提升履职能力。建立部分岗位人员AB岗制,更好的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提升。建立全市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库,建立定期交流、业务培训、导师帮带等工作机制,让年轻干部“茁壮成长”。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加强党建带群建,发挥党支部和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机关阅读、业务沙龙、节日活动、趣味运动会等系列文体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协作度、归属感。(责任部门:综合处、各分中心)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党建引领,同向发力。牢固树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理念,全面对标2024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把握系统谋划、把准方向、服务大局、凝聚人心四个功能维度,全面深度融合党建与公积金服务。坚持党员带头,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深化惠民生办实事服务机制,增强全市公积金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实现党建与公积金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市县一体,任务共担。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创造性谋划开展地域特色亮点工作。各分中心要积极申报谋划开展的重点性、创新性、探索性工作,由市中心统一研究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安排领办。领办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具体举措、预期成效和推进时间节点,不定期以会议交流和检查指导等形式跟踪推进。各分中心、各处室要加强梳理总结,及时报告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重大进展情况。

(三)学习调研,提升能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数字化改革、制度扩面、政策完善、服务提质等重点工作,加强针对性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进一步扬优势、破难题、补短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一、拟召开的重要会议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六次会议

2.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

3.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2024年工作会

4.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

二、拟制定或完善的重要制度

1.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细则

3.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4.2024年度县(市)分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5.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6.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存量公转商贷款实施细则

7.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管理办法

8.2024年度嘉兴市受托银行考核办法

9.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

10.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两个内部控制制度

三、拟出台或试点的重要业务政策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2.推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型保障性)对象建缴住房公积金方案

3.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额度标准及受理范围

4.调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有相关政策

四、各分中心、各处室领办任务

(一)嘉善分中心

1.创新示范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2.开展睡眠账户专项清理

(二)平湖分中心

3.推动人力资源型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建缴提质

4.打造“住房公积金建缴样板产业园”

(三)海盐分中心

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6.推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型保障性)对象建缴住房公积金

7.探索部分提取业务“免申即享”

(四)海宁分中心

8.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9.跨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

10.开展“期转现”抵押登记清理

(五)桐乡分中心

11.协助推行公积金贷款“不见面”

12.创建2024年度全省建设系统“红旗窗口”

13.退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

(六)综合处

14.建立全市系统年轻干部培养机制

15.深化公积金电子档案建设

(七)稽核财务处

16.推进“公转商”贷款融资便利化改革

17.开展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与资金招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八)归集信贷处

18.推动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建立扩面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属地和涉企职能部门的优势,进一步提升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户数量和建缴扩面质量。

19.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相关举措,推动受托银行、合作银行推出信用贷款、贴补支持等措施,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

(九)信息科技处

    20.建设新一代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

21.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

(十)直属管理处

22.建立中心职工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N”的互动服务机制

23.全市推行公积金贷款“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