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结息,计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今年全市123.37万缴存职工,共结存利息5.90亿元,同比增长11.93%;人均结息金额478.28元,同比增长7.28%。
职工可通过结息短信、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