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及各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预约情况,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有序运行,现将2024年7-12月市本级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7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二、自2024年10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三、具体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等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
四、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及预约状况,及时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并对外公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