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嘉兴市公积金中心将对长期封存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封存满两年的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的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封存状态且余额为零的公积金单位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二)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本市封存的职工,可在浙里办APP上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到缴存地公积金窗口或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封存状态且余额为零的公积金单位账户,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进行销户处理。
(四)咨询电话
嘉兴市公积金中心电话: 0573-89978096
嘉善分中心电话: 0573-84032742
平湖分中心电话: 0573-85638363
海盐分中心电话: 0573-86120250
海宁分中心电话: 0573-87289292
桐乡分中心电话: 0573-88039522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