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0722843/2024-00193 | 文号: | 嘉公积金委〔2024〕3号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10-1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扩大政策受益群体,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提高至100万。凡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65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30万元。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25万元。
二、统一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不低于20%。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