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0722843/2022-00198 | 文号: | 嘉公积金〔2022〕10号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03-16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中心、各处室:
现将《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6日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快住房公积金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改革为总牵引,扩普惠,优共享,强保障,夯基础,把握稳进提质,着力创新争先,努力在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实践中展示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当年月均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79万以上,归集公积金155亿元以上,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195亿元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万分之1以下。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改革,扩大普惠,聚力共富共享。以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大改革突破力度,改革完善缴存、使用、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着力在广覆盖、优保障、促普惠上求突破,不断扩大制度优势,助创幸福一“嘉”人品牌。
1.完善普惠化政策体系。改革完善公积金缴存、使用和收益分配制度,形成多层次、差异化、广覆盖的公积金政策体系,增强制度的普惠性保障性。坚持灵活缴存、同等使用,积极鼓励引导非全日制、新业态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探索提高增值收益使用效率、实行利息补贴鼓励长缴多缴的有效办法。顺应“租、购、建、改、用”等高质量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研究制订差异化的贷款政策和贷款额度浮动机制,持续改革完善使用政策。规范缴存行为,严格“控高保低”。(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2.构建多元化建缴机制。积极推动将制度扩面纳入创建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工作体系和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推进重点非公企业扩面提质。开展“幸福一‘嘉’人、安居公积金”主题宣传活动,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通过宣传引导、培训指导、发函提醒、责令整改等多形式多维度依法有序推进建缴,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强外在约束力。着眼多层次全覆盖,督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各类编外用工人员的全员建缴工作,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建缴公积金。加强部门协作和多措并举,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企互动、社会联动、共建共享的建缴机制。(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综合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3.加快一体化创新发展。坚持先行先试,发挥领办作用,在长三角示范区探索改革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课题调研。在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内异地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等业务“一网通办”。完善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全方位推进政策协同互认、业务联办通办、信息共建共享等合作,实现长三角示范区业务窗口服务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二)优化供给,强化保障,助推稳进提质。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制度功能,找准定位精准发力,在服务重要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助推稳进提质中见行见效。
1.强化基本保障。贯彻房住不炒、购租并举方针,突出新市民、青年人、中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优化政策供给,拓展使用范围,实施租房提取可按月、还贷提取家庭成员可共济、低缴存职工家庭保底贷款等政策举措。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措施。(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2.助力重要战略。围绕新时代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优化支持人才安居政策体系,助力人才引留和共享发展,进一步提高政策综合效应。围绕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完善政策举措,积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绿色建造、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制订住房公积金鼓励支持生育三胎政策办法。(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3.助促稳健发展。完善服务配套,做好全市资金调剂和统筹融资工作,探索增值收益分配、风险准备金制度等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助企利民,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掌握人才安居、上市建缴、降率减负、信用增值等公积金惠企助企举措,完善困难企业、歇业市场主体的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等帮扶政策,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归集信贷处、稽核财务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三)数智赋能,便利优享,提升服务质效。聚焦企业和群众所需所盼,加快数字化改革,深化“三张清单”,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流程再造、业务重塑和制度变革,不断提升服务便捷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1.加快多跨应用场景建设。积极争取省厅支持指导,加强与银行的深度合作,构建集扩面辅导、业务办理、信用融资、智慧监管于一体的“金心惠企”应用。集成优化现有服务功能模块,建设楼盘备案、贷款受理、抵押注销等贷款各环节全贯通的“惠你购房”应用。积极参与和配合各类企业和群众生命全周期管理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开发建设。(责任部门:信息科技处、归集信贷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2.全面实现智能速办。开展网办掌办消堵、扩容、提速行动,以业务流程再造为重点,从标准化、便利化、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适老化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务服务2.0平台,强耦合、优共享、提效能,推出新的一批“关键小事”智能速办事项,实现高频提取事项智能秒办,在购房提取、还贷提取校核、审批、结算的自动化水平上取得突破,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责任部门:信息科技处、归集信贷处、各分中心)
3.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咨询、受理和回访全周期智能服务,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调整完善服务网点体系,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公积金服务进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特殊群体特殊情形预约受理、上门服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积极推进“跨省通办”,持续开展“三个一百”活动,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机制,争创示范窗口。(责任部门: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四)系统施治,精准施策,筑牢安全防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系统治理,守牢安全底线。
1.落实审计整改机制。针对国家审计、省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市专项审计及内审稽查等发现的政策执行、提取管理、贷款管理、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强跟踪督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果。(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2.强化内控机制执行。严格按照内控手册要求,加强资金运行、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行政合同等各项管理,严格规范经济活动。进一步加强内审稽查,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健全机制,推进常态化制度化风险排查、监督检查和整改提高。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监督指导,健全政务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内外结合、上下贯通、常态长效的监管体系。(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综合处、各分中心)
3.着力推进系统治理。加强数字监管,利用全国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稽查工具,加强对资金运行、政策执行、服务效能、数据质量等全过程实时监管。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管理及基础数据治理,探索构建精准高效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高行业科学治理水平。积极配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依法监管、依法维权等。建立健全逾期贷款防处机制,及时依法妥善处置欠缴未缴纠纷,持续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责任部门:稽核财务处、归集信贷处、信息科技处、直属管理处、各分中心)
(五)党建统领,争先创优,强化队伍建设。坚决扛起红船启航地的政治担当,牢记“12个永远不能忘记”,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着力锻造绝对忠诚、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干部队伍,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着力学思践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上级有要求、率先见行动,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分中心)
2.夯实组织基础。扎实推进“双建”活动,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组织生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选拔使用、以赛促学、轮岗交流、专业培训、考核激励力度,着力培养提高团队的专业素养能力和塑造变革能力。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深化“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党群共建、结对帮扶、评先树优、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创机关党建服务示范品牌。(责任部门:综合处、党支部、各分中心)
3.深化清廉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深入一体推进“三不”,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落实落细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扎实开展服务优化年活动,深化“三服务”活动,健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完善惠民生办实事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