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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促发展成效显著 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
2019年嘉兴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紧扣中心大局,坚持民生为先,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抓改革、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争先创优、奋发有为,在助力城市品质提升、助圆群众安居乐业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取得良好成绩。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市归集公积金114.92亿元,同比增长16.36%,完成预算的124.91%,12月末,累计归集公积金780.34亿元。
——住房公积金扩面。全市新增缴存单位3594个,新增缴存职工12.15万人,净增缴存职工6.03万人,净增长率9.43%,完成预算的274.20%。实缴职工达到70.01万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提取公积金86.78亿元,同比增长14.41%,完成预算的108.47%。其中,购房、还贷等直接用于住房消费类提取73.58亿元,占总提取金额的84.8%。12月末,累计提取公积金526.41亿元。
——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全市发放个贷41.79亿元,同比增长78.84%,完成预算的114.5%,其中:发放异地贷款254笔0.87亿元。12月末,累计向18.38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23.74亿元。
——住房公积金个贷回收。全市回收个贷28.63亿元,同比增长5.4%,完成预算的111.39%。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全市逾期贷款余额为83.1万元,逾期贷款率为万分之0.4,低于省厅万分之3的考核指标。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12月末,全市公积金缴存余额253.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14亿元;个贷余额20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7亿元。资金运用率为81.48%,比上年末下降4.32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市业务收入7.66亿元,业务支出3.9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7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预算的105.25%。
二、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归集增幅较快,扩面和调基工作成效明显
2019年全市归集公积金114.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6亿元,增长16.36%。分季度看,第一季度增长20.3%,第二季度增长12.29%,第三季度增长12.01%,第四季度增长20.9%。分地区看,平湖增速最快,增长25.25%,其他县(市)增幅依次为:市本级19.23%、嘉善15.79%、海盐15.05%、桐乡9.33%、海宁8.44%。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实缴人数增加。全市实缴人数达70万人,约占全市职工参保人数的39%,比上年同期净增6万人,增长9.43%。其中市本级实缴27.01万人;嘉善实缴人数同比增长最快,达到11.88%。
二是结息金额增加。2019年6月30日结息,全市共为81.8万名缴存职工结息3.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00万元。
三是年度缴存基数调整。从8月中旬开始,全市企事业单位陆续开展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市共有10812家单位42.15万名缴存职工调整缴存基数,人员调整率为60.21%,调整后,全市每月增加归集金额8800万元。
(二)提取业务稳步增长,主要用于住房消费
2019年全市提取公积金86.78亿元,同比增加10.93亿元,增速为14.41%,占当年归集金额的75.51%,比上年同期占比下降1.28个百分点。分季度看,第一季度增长5.22%,第二季度增长10.35%,第三季度增长15.77%,第四季度增长27.05%。分地区看,嘉善增速最快,增长25.41%,主要增长点为购建房提取和房租提取,分别增长40.55%和106.09%。其他县(市)增幅依次为:市本级17.26%、桐乡16.35%、平湖12.62%、海盐6.86%、海宁5.48%。从提取原因分析:73.58亿元用于住房消费,占总提取金额的84.8%,同比增加12.09亿元,其中购建房提取增加2.52亿元、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增加6.97亿元、租房提取增加2.58亿元、物业费提取增加0.02亿元;非住房消费提取13.2亿元,占总提取金额的15.2%,同比减少1.16亿元。
(三)政策组合拳效应显现,贷款需求增长较快
今年以来,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市公积金中心在广泛调研基础上,适时适度推出了系列惠民生助发展的政策组合拳:放开商转公贷款受理时限,优化政策支持合理消费、实行差别化的贷款政策,支持嘉兴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扶持政策、支持人才安居等政策。在政策叠加效应下,公积金贷款需求量快速上升。全年共受理公积金贷款13463笔,比上年同期增长70.66%,其中有28户家庭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扶持政策的优惠,821户人才家庭受益。随着受理量的增长,贷款发放量也随之增长,2019年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2241笔、4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1%、78.84%。住房公积金户均贷款金额从30万元/户提高到34万元/户,户均增加4万元贷款额度。分季度看,第一季度增长67.92%,第二季度增长105.03%,第三季度增长22.88%,第四季度增长160.71%。分地区看,市本级、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增长幅度分别为50.84%、50.1%、107.75%、27.85%、144.5%、166.33%。
(四)资金运行安全平稳,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12月末全市个贷运用率为81.48%,比上年末下降4.32个百分点,各(县)市个贷运用率分别为:市本级88.4%、嘉善63.49%、平湖86.12%、海盐71.77%、海宁77.31%、桐乡81.99%。
12月末全市逾期贷款额83.1万元,逾期贷款率为万分之0.4,比上年末下降0.42个万分点,平湖、海盐、海宁、桐乡分中心实现零逾期,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
12月末全市实现业务收入7.66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60.39%,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结余资金较多,合理配置资金存储结构,提高资金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2.46%。实际业务支出3.96亿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68亿元,同比增长14.52%;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28亿元,同比增长0.58%。实现增值收益3.7亿元,同比增长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