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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好惠民服务 ——青岛中心公积金服务出实招谋实效

发布日期:2018-08-08 17:12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没想到住房公积金服务这么方便快捷,越来越人性化了!”日前,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青岛中心”)市南营业大厅办理完业务的王女士感叹道,通过微信提前预约,她无需排队等待就办好了商贷自助提取签约业务,前前后后才用了十几分钟。

 

减轻负担 惠民政策更暖心

青岛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将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规范调整为12%,允许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暂缓缴纳,每年为全市3300多家企业减负6亿多元。

为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青岛中心调整缴存政策,将在青岛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纳入制度,放宽自由职业者缴存条件;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将每人每次凭无房证明提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调整为8400元/年,凭相关租房证明的职工和配偶合计最高可提取3万元/年,减少职工租房经济压力;联合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严整治房企拒贷限贷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职工使用低息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

同时,推动落实降低二手房贷款评估费,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等利民政策,累计为超过3.5万职工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268万余元;继续落实二手房贷款降低评估费措施,累计为6500余名职工节约二手房评估费支出1960余万元,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优化流程 群众办事更顺心

从群众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的痛点堵点着手,青岛中心优化业务办理,取消组合贷款缩期银行证明、非本市户籍职工居住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明等多项材料,解除异地购房提取、部分提取次数等限制条件,规范购房提取、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办理要件,降低了职工办事门槛。

调整职工账户同城转移业务流程,启用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避免了职工在调动单位之间和转入转出地域之间的往返奔波,实现住房公积金在全国“网上漫游”。(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