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干〔2012〕21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
施震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施震东同志任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柏卫东同志任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一伟同志任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罗永联同志任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嘉兴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永根同志任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夏学强同志任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姜东同志任嘉兴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吴晓东同志任嘉兴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冯俊华同志任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松加同志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嘉兴市湘家荡区域联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嘉兴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章一川同志兼任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骆小民同志兼任嘉兴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兼任的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蕾同志任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蒋朝晖同志任嘉兴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陈林根同志任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嘉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伟明同志任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卫高同志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嘉兴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水根同志的嘉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建华同志的嘉兴市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顾林荣同志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嘉兴国
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