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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722843/2022-00139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6-02
组配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解读》的通知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2023-06-20 09:49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解读

一、这次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次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1.通过各类人才平台引进使用的D类(含,下同)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2.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确定。

3.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4.在本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确定。

二、通过各类人才平台引进使用的D类以上人才享受的贷款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有调整吗?额度是多少?

没有调整。D类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90万元)确定。

三、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的贷款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有调整吗?额度是多少?

有调整,拓宽了E、F类人员安居政策适用范围。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范围由嘉善县扩大至嘉兴市范围,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确定。

四、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贷款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有调整吗?额度是多少?

有调整,取消了原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区分是否首套首次,其贷款额度均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45万元)确定。

五、在本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享受什么贷款政策呢?

在本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区分是否首套首次,其贷款额度均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确定。

六、在本市外浙江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享受什么贷款政策呢?

以上所说长三角区域范围包括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因此,在本市外浙江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按照此次文件第四条执行。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确定。

七、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享受什么贷款政策呢?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在嘉善县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嘉公积金202031号文件规定,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45万元)确定。

 

八、享受上述人才安居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还需要按账户余额的倍数来计算吗?

享受以上人才安居政策的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存贷不挂钩,即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不需要满足贷款金额十分之一的条件。

九、享受上述人才安居政策的职工,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享受上述人才安居政策的缴存人员,需要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月缴存额不低于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月缴存额,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

十、在本市外浙江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本市外浙江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非人才类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其贷款额度均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确定,且执行存贷挂钩政策,即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得低于3万元,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能多次享受吗?能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吗?

不能,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且多个优惠政策之间不能叠加享受。

十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贷款政策吗?

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其贷款额度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确定。

十三本次政策调整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自6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办妥一般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四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是否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是的,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王松林(市公积金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73-8206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