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全市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担保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嘉公积金〔2017〕5号)要求,目前尚有嘉兴市秀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南富置业有限公司和嘉兴达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尚未办理退还楼盘担保保证金手续。请上述单位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开具收到保证金退还收据)并提交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于2020年7月22日前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会展路408号三楼301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