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及放款流程

发布日期:2019-09-24 11:21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一、楼盘备案

(一)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申报表;

(2)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股东会决议;

(3)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协议书;

(二)备案程序

(1)申报。到公积金部门服务窗口提交备案材料或通过网上、邮寄等方式进行。

(2)审核。公积金部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出件。审核完成后通知开发企业到服务窗口领

取签章后的《协议书》,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三)备案要求

积极开展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联办或“一件事”办理,进一步方便开发企业办事,且每个楼盘只需备案一次。

(1)开发企业首次申请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上述备案程序办理。

(2)已申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发企业尚未签订《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协议书》的,应在再次申请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上述备案程序办理。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

楼盘备案后,凡具备网签合同与符合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的个人,均可以向公积金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请到公积金服务窗口或延伸服务网点。

三、放贷管理

公积金贷款楼盘放款按照主体结构封顶要求执行, 开发企业可一次性提出楼盘放款申请,也可以分批提出楼盘放款申请。开发企业需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放款申请表》,向公积金部门提出放款申请,公积金部门应及时到现场核查,经审批通过后,凡已符合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部门及时安排公积金贷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