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盘备案
(一)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申报表;
(2)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股东会决议;
(3)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协议书;
(二)备案程序
(1)申报。到公积金部门服务窗口提交备案材料或通过网上、邮寄等方式进行。
(2)审核。公积金部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出件。审核完成后通知开发企业到服务窗口领
取签章后的《协议书》,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三)备案要求
积极开展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联办或“一件事”办理,进一步方便开发企业办事,且每个楼盘只需备案一次。
(1)开发企业首次申请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上述备案程序办理。
(2)已申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发企业尚未签订《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协议书》的,应在再次申请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上述备案程序办理。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
楼盘备案后,凡具备网签合同与符合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的个人,均可以向公积金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请到公积金服务窗口或延伸服务网点。
三、放贷管理
公积金贷款楼盘放款按照主体结构封顶要求执行, 开发企业可一次性提出楼盘放款申请,也可以分批提出楼盘放款申请。开发企业需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放款申请表》,向公积金部门提出放款申请,公积金部门应及时到现场核查,经审批通过后,凡已符合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部门及时安排公积金贷款的发放。